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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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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章程
一、 总则


1本论坛命名为云中雁岭论坛

2 本论坛基本法最终解释权归论坛所有。


3
、本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基本法相抵触。


二、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于本论坛正常注册后即成为论坛正式会员,获得论坛内所有会民权限。

2、本论坛会员人人平等。

3本论坛会员的个人资料上受到本论坛保护,不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司法、检察机关因法律需要除外。

4、本论坛会员有言论自由权,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论坛基本法,不得进行人攻击,不得宣扬反动、色情、暴力、迷信、邪教和犯罪等内容。

5
、论坛会员有在论坛各正常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者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6
、会员有删除和修改自己所发帖子的权限,但超过一定时间,该权限自动取消。


7
、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各版面版主。


三、论坛管理人员

1、论坛设定由管理员、总版主、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

2
、管理员负责论坛事务解决、问题解答、对外交流、系统公告及审核版面、设置管理人员权限等工作。


3
、管理员协助版主管理相关版面、代管暂时没有设版主的讨论版的讨论秩序,审核区内的版主申请并给予评价,对试用版主进行审核。


4
、版主负责管理所辖版面。


四、处罚规则


1、论坛会员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论坛有权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
  a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
  b
、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c
、在各讨论区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d
、有造谣、诽谤,或恶意中伤他人行为;

  e
、模仿论坛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F 不得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论坛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帐号。论坛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2、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论坛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
  a
、不符合相关讨论区发文规定的;

  b
、符合版面主题或规定,但意图不良的;

  c
、标题空洞,内容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的;

  d
、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同时贴在三个以上讨论区的;

  e
、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3
、不得利用论坛BUGS进行任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论坛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帐号。论坛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4
、论坛管理人员违规处罚请参照《论坛管理人员条例》。


五、版权声明

1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站无关。

2、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3、本论坛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六、附则


1、本基本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基本法自公布之曰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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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的梦,把我与无歌的夜割断,那些苍白的伤感,弃置于无燥的窗边。无数个美丽的假设,已经生动起来,纷纷结队走向深邃的时间,无须问自己,梦的边缘与午夜的距离,即便是一瞬间的感觉,也足以成为一生的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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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风定花犹香 于 2007-8-23 10:1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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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 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gz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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